2009-07-08

<第二部分 三个品牌的故事20>

全世界和斯蒂尔与莫里斯同路的抗议分子都收到这个信息了;每个曾追踪麦当劳诽谤案的人都发现漫长、富戏剧性的诉讼案能多么有效地提出证据,并挑起反敌方企业的情绪。部分抗议者不想等待被控告,于是就主动告企业一状。举例而言,1999年1月,美国劳工运动分子决定呼吁大众关注美国在塞班岛(Saipan)的非法血汗工厂事件,于是在加州法院发动了史无前例的针对17家美国零售商的诉讼案,其中包括盖普和汤米•希尔费格。这件案子是为数千名塞班岛成衣工人而发声的,控告品牌零售商及制造商从事“欺诈阴谋”(racketeering conspiracy),承诺东南亚妇女将在美国得到薪水优渥的工作,借此引诱她们来到塞班岛。然而她们得到的却是不实的薪资和“美国最糟的血汗工厂”,这是此案的领头律师迈耶(Al Meyer)的形容。另一桩类似的诉讼案指控这些公司的广告不实,将在塞班岛制作的产品标示为“美国制”,或是“美国北马里亚纳群岛制”,让消费者以为制造商服膺美国劳动法,但事实上不然。 同时,宪法权利中心(Center for Constitutional Rights)也对荷兰皇家/壳牌如法炮制,就在肯•萨罗-维瓦过世一周年时,该中心在纽约法庭对这家企业提出联邦诉讼。根据中心的洛夫(David A.Love)表示:“这件诉讼是为1995年11月被尼日利亚军政府处决的肯•萨罗-维瓦以及其他奥格尼抗议人士而提出的。我们指控,处决一事是在壳牌石油‘知情、同意并且/甚或支持’的情况下进行的。”另外他们还指控,处以吊刑是阴谋的一部分,是要“暴力残忍地阻止任何反对荷兰皇家/壳牌在奥格尼和尼日尔三角洲剥削石油及自然资源的抗议分子”。壳牌否认这项指控,并质疑这项诉讼案的法律依据。撰写本书的期间,塞班岛及壳牌的诉讼案仍在进行。 三巨头的教训:使用网络来点亮麦氏聚光灯 如果法庭是将封闭的企业凿开的受欢迎工具,那么网络就是迅速蹿起、成为传播全球跨国企业信息的当红媒介。本章所叙述的三个抗议事件,其最大的特点就是首开信息科技的新潮流,自此之后,网络一直是使企业如坐针毡的利器。 关于耐克的信息,每天都借由电子邮件自由往返于美国国家劳工委员会及劳工权利运动之间,还有荷兰的净衣运动、澳大利亚公平衣着运动(Australian Fairwear Campaign)、中国香港的亚洲监督及资源中心(Asian Monitoring and Resource Centre)、英国的商标背后劳工联盟及基督教救助(Labour Behind the Label Coaliton and Christian Aid)、法国的阿吉尔在此(Agir Ici)与人民工匠(Artisans du Monde)、德国的Werkstatt Okonomie、比利时的Les Magasins de Monde、加拿大的马奎拉团结网络(Maquila Solidarity Network)——在此只随便列举几个参与团体而已。1997年9月,耐克在新闻稿上抨击其批评者为“边缘团体,一再利用网络与传真机,为自己宣传不实而扭曲的信息”。但是到了1998年3月,耐克已开始用稍微尊敬的态度看待网络上的批评者。麦当劳发言人曼尼杰解释为何公司刚才又引进了一波劳工改革案,他说:“你做出更动,因为那是正确的事。不过,我们的脚步显然是因为因特网而加快了速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