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19

<第三部分 当地的对外政策 学生与社区加入斗争14>

多边投资协定提案无助于目前的情况。该协议虽然目前受阻,但是其支持者可没有轻言放弃。根据1997年外泄的草案来看,选择性采购协议可能会立即变成非法。这项协议公开禁止以与其他国家贸易往来为由而“歧视”企业,并清楚言明这项条款的效力将大于现存的各级政府法令--包括市政府。不仅如此,跨国企业还有法律依据,可据此直接控告任何政府的歧视行为。今日有很多人认为,这份协议里的许多内容将成为下一次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的一部分。 1998年,世界各地的公民团体以同样的方式,发动反多边投资协议的运动,许多类似的团体也宣布准备好抵抗企业界对选择性采购法的进攻。自由缅甸的运动人士宣誓要让NFTC诉讼案中的企业现身,将其列入抵制名单。他们并指出,地方政府不管有没有官方正式的决议案,都可任意执行自己的“抵制类固醇”方案。温哥华市即为焦点案例。1989年,时值抵制种族隔离运动的尾声,温哥华通过选择性采购法案,禁止市府车辆使用壳牌石油,只因该公司在南非颇具争议的交易。类似的法案也在多伦多、渥太华和维多利亚通过--大多与贷款给南非的银行有关。不过加拿大壳牌公司决定控告温哥华市政府歧视。这个案件历时近五年,直到1994年2月,加拿大最高法院才以五比四的些微差距判决壳牌胜诉。法官约翰•索平卡(John Sopinka)的书面报告表示,市议会对壳牌确有歧视之实,而议员依法决定购买案时,考虑的只能是温哥华人民的权益--而非南非人民。他总结道,抵制壳牌石油“是为了影响市政府所管辖范围外的事务,对市民并没有任何可见的益处”。 壳牌得到自己想要的:温哥华市的汽油合约。不过这家公司的麻烦还没结束。肯•萨罗-维瓦被判处吊刑后,壳牌再度变成国际指责的焦点,当地山形俱乐部(Sierra Club)抗议人士再次游说温哥华市议会与壳牌脱离关系。由于最高法院已经作成判决,因此市议会不能正式通过另一条选择性采购法案。不过,无独有偶,1997年7月8日,市议会将一笔600万美元的救护车及警车燃料合约,交给壳牌的竞争者雪佛龙(Chevron)。市府的决定有可能单纯基于各家公司的竞标,不过无疑人权问题亦是其中因素。大温哥华流域内包含了面积较小的北温哥华市;就在合约交给雪佛龙前不到四个月,北温哥华市议员投票无异议通过斥责壳牌在奥格尼地区所作所为的谴责案,并指示所有员工拒买壳牌石油。“我们必须对企业表明立场,反对壳牌对奥格尼人的强暴行径。”一位市议员表示。而由于北温哥华决议只是表明市府的信念,并没有提到市府合约,因此壳牌不能上诉。当合约送到雪佛龙手上时,每周在壳牌加油站外站岗长达一年多的温哥华环保人士,全都把这件事当成胜利一般庆祝。 不过这真的是胜利吗?不到一年后,33岁的抗议人士欧盈波(Bola Oyinbo)领导在尼日利亚翁多省(Ondo)占领雪佛龙石油驳船的活动,他写道: 正当我们要离开时,却看到三架直升机飞过来,像老鹰扑向小鸡一样。我们根本没料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直升机一辆接着一辆着陆,卸下一队队的士兵,我们只听到枪声和开火声。事实上他们在飞机还没着陆前就开始对我们扫射,到处都射。阿鲁利卡和裘利倒下。他们当场就死了。附近的赖利冲到他身边想扶他起来,也一样中弹了。更多士兵出现,更多的人中弹。我一些同事从船上往下跳进大西洋,其他人跑进平台里。场面混乱得像群魔殿。他们发射催泪瓦斯。所有的直升机都是白人驾驶……我们毫无防备,更完全无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