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他们只是了解得太深刻了。一如某位股东的评论(引发一片称许之声):“没有人否认艾斯纳先生的工作表现。但是,他一年的收入比我等之辈这辈子能赚到的钱还多,他比美国总统还要富有——可看看他的所作所为!”然而,艾斯纳的困惑还是可理解的。他不是唯一一个领取大笔酬劳的首席执行官——跟某些人比起来,他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基本年薪才75万美元而已(当然不含红利和股票)。根据美国投资人责任研究中心(U.S.Investor Responsibility Research Center)表示,1996到1998年间,有79桩反对美国跨国企业血汗工厂的股东决议登记在案,这些企业包括戴顿•赫德森(Dayton Hudson)、耐克、盖普、边地(Land’s End)、J.C.Penny和玩具反斗城。显而易见,在阿纳海姆那场喧闹的集会中,被逼上审判台的绝不只是单一企业的过分行径而已——争议的重点在于全球化经济的差距:管理阶层和劳工之间的差距,南半球与北半球之间的差异,消费者和制造者之间的差异,甚至个别股东和企业老板之间的差异。米老鼠的家庭价值观使之易于成为众矢之的,但事实上,几乎所有《财富》杂志的前500强企业,今日都面临着这种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