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08
<第二部分 三个品牌的故事17>
但真相摆在眼前,麦当劳诽谤案从来就不与这本手册的内容真正相关。从许多方面来看,这个针对麦当劳的案例与针对耐克或壳牌的案子(两者皆涉及大批人民受苦的情况,而且有清楚证据)相较之下,程度上是比较轻微的。麦当劳案的证据较不直接,而且就某些方面而言,该案的议题比较陈旧。众人对制造垃圾的快餐餐厅的关注,在80年代晚期已到达顶点,伦敦绿色和平反对该企业的运动,显然是从吃肉是谋杀的素食观点而来的:这个观点有说服力,不过仅限于其数量有限的政治支持者。使麦当劳诽谤案变得与反耐克和反壳牌运动分量相当,原因并非这家公司对待牛只森林甚至旗下员工的方式;这个运动之所以展开,是因为麦当劳对待斯蒂尔与莫里斯的方式。
范妮•阿姆斯特朗(Fanny Armstrong)制作了关于此诉讼案的纪录片,指出英国的诽谤法在1993年修正过,“好让政府单位,例如当地议会,无法再诉请诽谤。这是为了保障人民批评公家机关的权益。跨国企业正迅速变得比政府更加有力——而且更无须负责。所以,企业难道不能适用同样的法律吗?这家企业有几十亿的广告预算,根本不必诉诸法律,好让别人听见自己的论点”。换言之,对企业的许多支持者而言,斯蒂尔与莫里斯案所牵涉的不是快餐的优缺点,而是在企业控制日渐壮大的氛围中,保障言论自由的必要。如果布伦特•斯巴事件牵涉的是空间的丧失,耐克事件是良好工作的丧失,麦当劳诽谤案则是关于声音的丧失——也就是企业审查的问题。
1990年,麦当劳针对那份如今已恶名昭彰的手册内容,瞄准了五位绿色和平运动人士提出诽谤诉讼案,当时,其中三位的反应跟大多数人与100亿资产的企业杠上时一样:他们道歉。这家公司的这套手法可是屡试不爽的。根据《卫报》表示:“过去15年来,麦当劳对英国90个以上的组织威胁将采取法律行动,其中包括BBC、第四频道、《卫报》、《太阳报》、新叶茶亭(New Leaf Tea Shop)、学生报纸,以及儿童戏剧团体。甚至菲利浦王子也收过语气强硬的麦当劳信函。这些组织和要人全数让步,许多人还是在法庭正式提出道歉。”
不过,斯蒂尔和莫里斯却做了别的选择。他们利用这次的诉讼案,发动长达七年的实验,企图在全球经济圈里驾驭这座黄金拱形。于是乎,失业的邮局工人(莫里斯)以及社区园艺家(斯蒂尔)在法庭待了313天(英国史上最长的诉讼案),与全球最大的食品帝国高层主管正面开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