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08

<第二部分 三个品牌的故事4>

到了1997年,耐克的批评者已然心知肚明,如果他们要认真与耐克打形象战争,他们就必须直捣黄龙——但是,正如多文化刊物《第三势力》(Third Force)杂志的作者尼克•亚历山大(Nick Alexander)所写,他们连边都够不上。“没有人知道该如何使耐克俯首称臣,因为大家都没去处理非裔美国人的问题……为了得到有色人种社群的大量支持,反企业活动必须将耐克在海外的所作所为与国内的情况结合起来讨论。” 这种联结是有可能的。耐克的“要品牌,不要产品”公式最残酷的反讽在于,出力最多使该飞扬符号拥有尖端意象的人,却是该企业膨胀的价格与不实制造基础之最大受害者。城中贫民区的小孩最直接面临耐克决定在国外制造产品的影响,包括高失业率,以及社区税基的短缩(这将导致当地公立学校日渐衰颓)。 耐克给予城中贫民区孩童的,不是让他们的父母有工作,而是让自己的营销人员和设计师偶尔来一趟“称兄道弟”的朝圣拜访。“嘿,老兄,你觉得这些新的乔丹球鞋怎么样——炫毙了对吧?”高薪的酷感狩猎人员在哈林区、布朗区、康普顿区龟裂的柏油球场上掀起崇拜品牌的旋风,这种现象已然广受讨论:青少年将品牌当成帮派制服;有些人由于太想拥有这些装备,不惜贩毒、偷窃、走私,甚至杀人。布朗区东北部的伊登沃尔德岗山丘社区中心(Edenwald-Gun Hill Neighborhood Center)的行政主管杰西•柯林斯(Jessie Collins)告诉我们,这种用完即丢的无谓商品,有时候是用贩毒或混帮派的钱购买的,但是更常见的是用母亲的低微工资或是福利津贴买来的。我问她关于媒体报道有孩子因为150美元的乔丹球鞋就用刀子互戳的事,她冷冷地说,“这笔钱足够累死你的老妈了……150美元可不是什么小数目”。 鞋店老板,如艾塞克斯流行屋(Essex House of Fashion)的史蒂文•罗斯(Steven Roth),目睹所谓的街头时尚就在新泽西州纽渥克,其店面所在地的后工业街道上真实上演,他常常为此感到不安。 我真的对这一切感到疲倦而厌烦。我总是被迫面对自己从穷人身上赚钱的事实。他们很多人都是靠救济金过活的。有时候,某个妈妈带着小孩进来,小孩很脏,穿得也很随便,可是他却要一双120块钱的球鞋,而那个笨妈妈就真的会买给他。我可以感到那个小孩内在的需要——渴望拥有这些东西,想体会一下穿在脚上的感觉——但事情变成这样,真的让我很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