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23

<第一部分 品牌向外扩张19>

其后耐克试图创立(和拥有)超级杯的橄榄球大学版(命名为耐克杯),但功败垂成。1992年,耐克真的买下了本•霍根(Ben Hogan)高尔夫巡回赛,改名为耐克巡回赛。“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立足体坛。我们是体坛的一分子--这就是我们的本色。”当时奈特是这么跟记者说的。确实如此,请看看耐克和敌手阿迪达斯是如何解决一场恩怨的:究竟谁才有资格在广告中声称自己是“活着的人中跑得最快的”呢,是耐克的迈克尔•约翰逊(Michael Johnson),还是阿迪达斯的多诺万•贝利(Donovan Bailey)?由于两位选手隶属于不同的竞赛领域(贝利跑的是100米,约翰逊跑的是200米),这两家球鞋厂商异中求同,协议让选手在自创的150米赛事里一较高下。最后,赢家是阿迪达斯。 无可避免地,奈特的做法招来纯运动主义者的批评,批评他对赞助赛事的影响力过高,而他一贯的答复是:“运动员永远是我们存在的理由。”一如该公司与篮球明星鲨鱼奥尼尔的交手显示,耐克只不过会为某一类型的运动员付出心力。该公司的传记作者唐纳德•卡茨(Donald Katz)描述了奥尼尔的经纪人伦纳德•阿尔马托(Leonard Armato)与耐克营销小组间紧张的会议: 鲨鱼观察到运动营销界的荣景(阿尔马托说:“他修了运动营销界的相关课程。”)以及乔丹的一飞冲天,于是下定决心:与其变成各种不同的企业营销策略的一环,还不如把几家公司组合起来,融合为某个以他为名的品牌的一部分。以消费者为尊的商品公司会成为鲨鱼队的一部分,这是最为可行之道。“我们寻求的是形象的连贯感。”阿尔马托代表鲨鱼募集团队时会这么说,“就像米老鼠一样。” 唯一的问题是,在耐克的指挥总部中是没有鲨鱼队的,只有耐克队。耐克挂了免战牌,将这位许多人认定是下一位迈克尔•乔丹的球星让给了锐步--他不是“耐克的材料”,他们说。根据卡茨的说法,耐克的使命“从一开始就是要将运动拱上前所未见的高台”。但在曼哈顿的耐克城里,高台上供的既非乔丹,也非篮球这项运动,而是旋转的耐克球鞋,聚光灯下的这一只名鞋,就像首席女歌手一样耀眼。 第三步:将品牌当作柏林围墙的碎片来贩卖 没有任何东西比耐克城(Nike Town)--耐克公司的旗舰零售连锁店--更能代表品牌时代了。每家店面都是一座圣坛,一个为信徒特别开辟的场所,一座陵墓。位于纽约曼哈顿东五十七街的曼哈顿耐克城,不只是以铬黄及金黄色木头装饰的精品店,更是圣堂;在此,那撇飞扬符号被当成艺术及英雄象征般供人顶礼。每个角落都可见飞扬符号与运动平起平坐;请瞧瞧贴了“运动员的定义”字样的玻璃展示圣柜,镶有“勇气”、“荣誉”、“胜利”、“团队精神”等鼓舞字句的地板,以及该建筑物里“献给所有运动员以及他们的梦想”的题词。 我询问销售员,在这数以千计的T恤、游泳衣、运动胸罩或袜子里面,有没有哪件衣物的外面是没镶耐克的商标的,他苦苦思索:T恤?不。鞋子?不。田径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