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23
<第一部分 品牌向外扩张20>
“怎么啦?”他最后问道,听起来有点受伤,“有人会对飞扬符号过敏吗?”
耐克,超级品牌的王者,就像吃得饱涨的小精灵(Pac-Man,译注:一种吃金币闯迷宫的老牌电脑游戏)一样,它全神贯注地吞噬,并非出自恶意,而是出自嘴咬的反射动作。它就是天生的狼吞虎咽。恰好符合耐克的打造品牌策略里有一个看似打钩符号的品牌。耐克一边在空间上打钩,一边吞噬掉该空间:超级商场?打钩。冰上曲棍球?棒球?橄榄球?打钩,打钩,打钩。T恤?打钩。帽子?打钩。内衣?打钩。学校?洗手间?打钩,打钩。由于耐克是服饰品牌化的领袖,毫不令人惊奇,它同时也带头冲向了品牌的终线:肉身的品牌化。不仅许多耐克员工将飞扬符号刺在自己的小腿上,遍布北美的刺青店也表示,飞扬符号已经变成店里最畅销的产品。人体的品牌化?打钩。
品牌化的明星
耐克推广品牌之所以能获得惊人的成功,其背后还有另一个原因。这些超级明星运动员,他们是耐克形象的基石--耐克创造了这些人物,其后阿迪达斯及斐乐又复制了他们--已经被证明是特别适合在协同合作(synergy)的时代里飞黄腾达:他们生来就是要做跨界推销(cross-promote)。辣妹合唱团可以拍电影,电影明星可以上台高歌,但他们都不太有办法赢得奥运奖牌。不过,比起要马丁•埃米斯(Martin Amis,译注:英国作家)或“欢乐单身派对”中的主人公森菲尔德(Jerry Seinfeld)到公牛队做后卫,要罗德曼(Dennis Rodman)写两本书、拍两部电影、开拍自己的电视节目,就实际可行多了;同理,比起要运动辣妹(Sporty Spice)参加NBA选秀,要鲨鱼奥尼尔出一张饶舌专辑就容易多了。只有卡通人物(协同合作时代的另一热门人物)才能够在协同合作的游戏中比运动明星还吃香。
对于耐克而言,其旗下明星背书人的魅力亦有负面之处。尽管奈特永远不会承认,但是耐克的竞争对手不只是锐步、阿迪达斯、NBA而已,它也开始要和另一个品牌一较高下,那就是迈克尔•乔丹。
乔丹退役三年前,就开始淡化其耐克之化身的色彩,让自己转型成其经纪人福尔克(David Falk)口中的“超级品牌”。当耐克投身运动经纪人市场时,他拒绝加入,并告诉耐克必须先支付数千万美元的收入补偿才行。非但不让耐克处理自己的代言投资案,反而尝试让自己的各家赞助商进行合作案交易,包括莫名其妙地试着说服耐克换电话公司,只因自己成为WorldCom.的明星代言人。福尔克所谓的“迈克尔•乔丹的企业合伙计划案”,包括WorldCom.的一个广告,其中演员都穿戴上了奥克利(Oakley)太阳眼镜以及维尔胜(Wilson)运动服,全是赞助乔丹的厂牌。当然啰,还有电影《空中大灌篮》(Space Jam)--乔丹主演,福尔克担任行政制作人--乔丹自家品牌初试啼声之作。这部电影穿插了乔丹每位赞助商的小广告(精选对话包括:“迈克尔,上场露脸的时候到啦。穿上你的Hanes[译注:生产T恤、便服、运动衫],绑好你的耐克,带上你的Wheaties[译注:麦片的牌子]和佳得乐[Gatorade,译注:运动饮料],咱们在路上再买个麦香堡!”),而麦当劳也帮忙电影做宣传,推出空中大灌篮玩具以及快乐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