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23
<第一部分 品牌向外扩张16>
耐克成功地让运动黯然失色,相较之下,啤酒公司的摇滚明星梦有如雕虫小技。一如大厂牌的音乐,如今的职业赛事当然在本质上是利润取向的事业,也因此,要用耐克的故事来探讨“非贩卖空间”之丧失(该空间在这个脉络中可说从未存在过),还不如研究品牌打造之力学及其掩尽他人光彩的力量。身为一家大口鲸吞文化空间的公司,耐克绝对是90年代超级品牌的经典之作,没有一家公司比得上,其所作所为充分展现出,品牌打造工程是如何努力在消弭赞助商与被赞助者间的一切樊篱。这家球鞋公司决意将职业运动、奥运,甚至是明星运动员赶下台,好让自己变成运动的同义词。
耐克首席执行官奈特在60年代就开始贩卖慢跑鞋,但一直要到高科技球鞋趁着美国慢跑狂潮变成了必需配件,他才开始赚钱。然而,等到慢跑在80年代中期退烧,而锐步又以新潮的有氧舞蹈鞋垄断了市场,耐克产品的命运就只有被扔进雅痞风的大垃圾箱里。奈特决定,犯不着改弦易辙生产不同种类的球鞋,而慢跑鞋也将不再是重生的耐克的重心。球鞋就让给锐步和阿迪达斯吧--耐克将转型为奈特口中的“全世界最棒的运动与健美公司”。
在企业神话中,耐克之所以成为运动与健美公司,是因为它拥有一群运动迷,疯狂地全心膜拜优秀的运动员。事实上,耐克的计划要更复杂一点,并可分为三项指导原则。首先,将一群精英运动员变成好莱坞风格的超级明星,让他们跟自己的球队,甚至(有时候)与运动无关,反而是和一种运动即等同超越及坚忍的纯粹概念有关--这体现了希腊-罗马时期理想的完美男性形象。其次,让耐克的“纯粹运动”以及其旗下的运动明星群,与墨守成规的运动界成对立之势。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要像疯子似的打造品牌。
第一步:创造运动明星
将耐克弹向品牌化天堂的,是乔丹优秀的篮球技巧,但将乔丹塑造成超级明星的,却是耐克的广告。确实,在耐克时代之前,亦有天才运动员如贝比•鲁思(Babe Ruth)及拳王阿里享负盛名,但他们从未有像乔丹那样超越世俗的声名。那个层次专属于借电视及音乐录像带特效、艺术指导与仔细的影片摄制改头换面的电影明星及流行歌手。前耐克时代的运动明星不管如何才气纵横、受尽崇拜,双脚仍然牢牢踏在地面上。足球、冰上曲棍球、棒球也许在电视上无所不在,但电视上的运动赛事不过是实时的实况报道,通常很单调,唯有在慢动作回放时才偶尔变得刺激且高科技。至于为产品代言的运动员,其平面或影视广告实在称不上是尖端的明星产物--请看看张伯伦(Wilt Chamberlain)从一盒Wheaties麦片后露出的傻笑,更别忘了火箭理查德(Rocket Richard)拍了希腊处方(Grecian Formula)的染发广告后,被讥为“帅只有两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