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22
<第一部分 崭新的品牌化世界11>
在这种高风险的新环境中,走在尖端的广告公司卖给企业的,不再是个别的宣传活动,而是其担任“品牌总管”的能力:识别、表达、保卫企业的灵魂。这对美国广告业界无疑是好消息;1994年的广告总支出比前一年增加了8.6%。一年后,广告界躲过一场险些发生的危机,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好年头”。而这不过是往后胜利的开端。到了1997年,企业的广告额度比前一年增加了18%;广告的定义也变成了“为企业的价值及性格寻找定位”。
随着这波品牌狂热,一批新品种的生意人登场了,他们会骄傲地告诉你,某品牌并非产品,而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态度、一整套价值观、一种样态、一个概念。这听起来真的好棒--远比某品牌是螺丝起子、汉堡连锁店、牛仔裤,甚或什么名气响当当的球鞋系列要帅多了。80年代晚期,奈特宣称耐克是“运动公司”;耐克的使命不是贩卖球鞋,而是“通过运动及舒适感来提升人们的生活”,让“运动的魔力永垂不朽”。公司总裁兼球鞋万事通汤姆•克拉克(Tom Clark)解释道:“运动使我们永远焕然一新。”
这类“品牌愿景”显灵的报道开始从各地浮现出来。“拍立得(Polaroid)的问题,”其广告代理商董事长约翰•赫加蒂(John Hegarty)评断,“就在于他们一直把自己看成是照相机。但‘品牌愿景’给我们上了一课:拍立得不是照相机--它是社会的润滑剂。”IBM卖的不是电脑,而是做生意的“解决之道”。帅奇表(Swatch)和钟表无关,而与时间的概念有关。迪赛牛仔裤(Diesel Jeans)的老板伦佐•罗索(Renzo Rosso)向Paper杂志表示:“我们不卖产品,我们卖的是生活风格。我想我们创造了一种运动……迪赛的概念包含一切,是生活的方式,穿着的方式,也是做事的方式。”美体小铺的创办人安尼塔•罗迪克(Anita Roddick)也曾向我解释,她的店不是在卖东西,而是在传达宏伟的观念--一种关于女人、环境及道德事业的政治哲学。“这家公司的成功乃属无心插柳--不该是如此,我也无意如此。我不过是利用了公司的产品来倡导一些议题。”罗迪克说。
已故的著名平面造型设计师蒂博尔•卡尔曼(Tibor Kalman)为品牌的角色变迁下了这么一个结论:“品牌的原始概念是质量,但如今品牌成为勇气的文体象征。”
贩卖的是一个品牌的勇敢信息而非产品本身,这个观念使企业首席执行官迷醉不已,更让他们趁机毫无节制地延伸其义。毕竟,假如品牌并非产品,就什么东西都有可能是了!再也没有任何人比理查德•布兰森(Richard Branson)更以教徒般的热忱欢迎着品牌理论了,他的维京集团(Virgin)为诸多合营企业包装品牌,从音乐、婚纱、飞机、可乐到金融服务,无所不包。布兰森嘲笑“盎格鲁-撒克逊式的矫揉造作的消费观”(认为品牌应与球鞋、冷饮之类的产品有所关联),他中意的反而是“亚洲戏法”(keiretsus,这个日本词指的是一群互相串联的企业之网络)。对于这项概念,他解释道:“不以产品而以名声为打造品牌的依据。知名的亚洲品牌代表的是质量、价格以及创新,而非特定的产品。我称之为‘特质’品牌(“attribute”brands):例如火星巧克力(Mars bar)或可口可乐,它们并不直接关乎某产品,反倒是一整套价值观。”
